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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罗伦油品有限公司侵犯东风商标权纠纷案判决


发布日期:201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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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风(十堰)汽车油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油品公司)是“东风”第4类润滑油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商标注册号4578546。东风油品将严厉打击违法使用“东风”第4类润滑油商标的侵权行为。

 

        湖北法罗伦油品有限公司侵权使用“东风”商标用于润滑油产品,并对外宣称是东风油品运营公司。东风油品公司依法对法罗伦公司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堰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4日对本案做出判决。

 

        一、被告法罗伦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原告“东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法罗伦公司于本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000元。

 

来源:东风(十堰)汽车油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