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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10亿元润滑油消费税


发布日期: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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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批准,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94号),调整了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29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同时,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的消费税;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据中国润滑油信息网(www.sinolub.com)获悉,自2014年11月29日起,将从润滑油基础油生产环节征收,业界专家测算,1升润滑油基础油相当于0.85千克,1吨润滑油基础油相当于1176升,即每吨润滑油基础油需要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141元的消费税,全国每年约增加交纳润滑油消费税10亿元。

 
       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石油进口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接近60%,且成品油消费量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一些地区以臭氧、灰霾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突出,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不仅可以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利用,而且有利于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对于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推动我国经济迈向健康可持续的增长模式将起到积极作用。
  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额是国家及时把握当前较为宽松的能源供需环境和油价持续下跌的有利时机做出的重大决策。提高成品油税额的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不变;提高税额的时机选择在油价下行时推出,确保不因提税导致油价上涨。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新增收入,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此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国家将继续落实和完善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政策。
  在经济低速增长“常态化”的今天,面对经济寒冬,未来每年10亿元的润滑油消费税如何消化,对于本来利润微薄的中低端油经营者是否雪上加霜?渠道和终端是否还有涨价空间?还是通过提升技术和品牌做高端?您准备好了吗?  (转载于中国润滑油信息网)